凤凰彩票 - 凤凰彩票
凤凰彩票2023-01-31 16:05

预约数月起!购房者仍扎堆提前还贷,为什么?值不值?******

  “我提前去银行预约了提前还房贷,2月18日可以正式办理。”北京市民王飞告诉贝壳财经记者自己两个月前预约了提前还10万元的房贷,近期将可办理。

  最近在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下,房贷利率不断下行,提前还房贷的年轻人不断增加。

  面对扎堆提前还贷现象,不少银行设置了“时间门槛”,购房者需要提前两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去预约。还有银行通过提高提前还款的成本来抑制客户提前还款的行为,去年8月份有银行因收取房贷提前还款补偿金惹争议。

  为何大家要提前还房贷?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咨询顾问苏筱芮分析,伴随着理财投资收益的走低以及去年下半年以来资本市场及债市的波动性加大,对于占据绝对优势的保守型群体来说,资金难以有好的去处,因此越来越多的金融消费者倾向于通过提前还款来”降杠杆“,优化自身负债结构,同时也图个“心安”。但提前还贷行为未必会受到银行的欢迎,尤其在个人房贷作为优质资产的当下,银行会倾向于采取更多预约还款、作出收费等“限制性措施”。

  从购房者角度看,是否要提前还房贷?什么样的情况下提前还房贷比较划算?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理论上来讲,刚买房不久,剩余利息较多的购房者可以考虑。而还贷时间较长的购房者已经还完大部分利息,此时再去选择提前还款肯定是不合适的。”

  提前还房贷需预约

  “三个月能办下来也不错了”

  近日,一波“提前还贷潮”在年轻人中盛行。

  北京市民王飞告诉记者自己两个月前预约了提前还10万元的房贷,近期将可办理。另有市民小李称,“昨晚提的提前还款申请,下午四点多就通过了,可办理时间为4月23日。”

  据了解,目前部分银行可通过APP线上进行提前还贷的操作,但是预约全靠“拼手速”。有购房者表示,在APP尝试提前还款时,页面显示暂时无法受理该提前还本申请,线上额度已满。个别银行APP则直接关闭了提前还款的线上通道,只能去柜台排队办理。

  某国有大行的客户经理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提前还款需先去营业部申请,等额度分配下来再通知存款,扣款成功后大概一个月拿涂销资料。但由于人民银行给每个银行都有固定额度的,目前提前还房贷肯定需要排队预约的。“三个月能办下来也不错了。”该客户经理表示。

  “现在提前还款的人太多了,银行设置了提前还款的额度,所以一直都在排队。”另一家银行的客户经理也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现在提前还贷都要在系统中预约,目前在该行预约起码也得两个月。

  对于部分购房者愿意提前还房贷的原因,有银行分析人士指出,这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市场利率持续下行,部分早年购房者房贷利率高,提前还房贷减少利息支出;同时,由于市场利率下行,资产收益普遍下降,导致风险适中、高于房贷利率的资产难找,即有部分“闲钱”的业主难以找到风险、收益匹配的资产。

  上述分析人士指出,房贷能为银行提供稳定现金流收入的优质资产,提前还房贷能加快资金回笼,拓展房贷空间,但也损失未来较高的利率收益,并且如果短期内出现较多提前还房贷情况,银行就面临短期难以找到类似优质资产匹配,机会成本上升的问题。

  “个人按揭贷款是银行核心优质资产,大量提前还房贷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的营收和利润,因此不少银行选择提高还款门槛。”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

  有人提前还款可省几十万利息

  提前还贷值不值?

  “利息太高了。”魏先生告诉贝壳财经记者,他肯定是要提前还房贷的,原来理财收益能覆盖房贷,现在不能了,就想提前还了。

  据魏先生计算,其在河北的一处房产贷款金额70万元,还款期限为25年(已经还款5年),如果现在提前20年还清,以5.2%的利率、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可以省下约37w的利息。

  农业银行的一名客户经理也向记者分析称,目前来看,如果理财收益远低于预期水平,提前还贷还是比较合适的,除非有更好的投资渠道。

  相比扎堆提前还贷的购房者,也有购房者表示,近期不打算提前还房贷。去年曾提前还过一笔房贷的北京市民李凡告诉记者,“在今年的环境下,我肯定不会提前还款,而是更倾向于投资。”

  作为一名个体经营者,黄女士则认为手握“现金流”相对更划算。黄女士告诉贝壳财经记者,用尾款的资金经营带来的收益远大于提前还贷省下的利息。

  苏筱芮指出,在房贷“上车时”利率过高的人群会更偏好提前还款,以求在当前利率水平较低的环境下节约更多利息,目前国内第一波疫情已进入尾声,后续第二波等不确定性依旧存在,预计今年倾向于提前还贷的人群依旧保持在高位。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人适合提前还款?王蓬博认为,手里有余钱的,又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渠道,或者对于资产稳定期望较高的购房者,可以选择提前还贷。

  严跃进则认为,利息支出太多,手上有闲钱的人可以选择提前还款。此外,理论上来讲,刚买房不久,剩余利息较多的购房者也可以考虑。而还贷时间较长的购房者已经还完大部分利息,此时再去选择提前还款肯定是不合适的。

  “对于个人来说,提前还房贷减少了利息支出,但需要让渡资金流动性,并且金额不在小数目。”上述银行分析人士认为,一般来说,对于房贷利率高,还房贷期限长,短期拥有大笔“闲置”资金的业主相对适合一些。他指出,从趋势看,随着经济回暖,利率中枢有所抬升,金融市场回归常态,市场风险偏好逐步回暖,提前还房贷预计有所减少。

  新年伊始,监管接连重磅发声,既有提出对购买首套住房要大力支持的,也有提出要鼓励房、车等大宗商品消费的。苏筱芮建议,一是明确提前还贷的相关业务流程,使进度变得更加透明,二是充分响应监管精神,关注新增房贷的拓展,为首套购房、多子女二套改善购房等刚需群体做好基础性金融服务。

  严跃进亦认为,提前还房贷目的就是减少利息支出,应该重视扎堆“提前还贷”现象。一方面,要积极宣传“存量贷款也会降利息”的精神,减少提前还房贷的行为。另一方面,各地要把“房贷利率下调-房贷提前偿还”之间的关系做系统的研究,从保护购房者权益角度积极为购房者减负。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王雨晨

凤凰彩票

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凤凰彩票地图